大连各小区住户注意!这件事关乎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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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大连市首次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立法。
《条例》中,将信息公示情况,处理报修、投诉情况等九项内容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中。
同时规定,物业企业如果出现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费,干扰和阻挠业主自治,泄露、出卖业主个人信息,擅自处分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十九种情形,将在信用档案中留下“污点”。
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撞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区(市)县物业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这十大部门将在小区内公布投诉受理“黄页”
1.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监督检查;
2.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用房的规划许可及核实;
3.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建设、毁坏绿地以及违反城乡规划、市容、环境卫生 管理等其他违法行为的查处;
4.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损害消费者权益、不正当竞争、违法经营、发布广告 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5.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价格公示、违规收费的监督检查;
6.公安机关负责治安、技防、保安服务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7.消防主管部门负责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行为的查处 ;
8.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负责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和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9.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废水、废气、废 物、噪声等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检查
10.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收到投诉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内将调查受理情况答复投诉人。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对应不同的服务标准规定不同的收费价格。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内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有权拒绝。
业主违法拒交物业费将受信用惩戒。
这十四种行为包括
1.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或者擅自改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用途;
3.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5.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放车辆;
6.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
7.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8.侵占、损坏公共绿地或者绿化设施;
9.违反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悬挂、张贴宣传品;
10.违反规定种植果树、蔬菜;
11.高空抛物,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杂物,焚烧垃圾;
12.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13.违反规定饲养犬、鸡等宠物和家畜家禽;
14.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如果违法进行了上述行为,《条例》对此设置了罚款。
其中,对违反第五项规定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 将由物业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第十项规定种植果树、蔬菜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编辑:姜雯欣 校对:张颖
责任编辑:张一蕾 值班编委: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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